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7

  2011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提交工作已经开始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书提交:

  1. 提交时间:接基金委新近通知,基金委将于3月10日提前关闭项目检索统计(即协助进行超项检查)系统的上传功能,请各位基金项目申请人3月9日前提交申请书至科技计划处(如果确有困难,可以先暂时提交一份包括所有参与人员信息的申请书草稿,以便进行超项检查。最后版本的申请书请务必于3月14日前交至科技计划处)。

  2. 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与纸质版版本号需一致),《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明细表》一份。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需按照基金委要求提交申请书和相关附件材料。

  二. 关于申请书格式,请参考形式审查明细表具体要求。

  1. 申请书须使用2011年新版本。

  2. 撰写申请书时请注意不同类型项目的研究期限。

  3. 申请书正文提纲请完整保留,不要删除任何条款。

  4. 经费预算表中,请注意管理费、国际合作费和劳务费的比例。

  5. 如果项目有国内外单位人员参加,则需要将该单位列为项目合作单位。如有合作单位,请提交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后的申请书。

                       科技计划处

                      201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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