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度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2024年度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比例和资助期限
根据要求按照在读博士生数的1%的比例推选,国家天文台本次有3个推选名额。
访学期限为6—12个月,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取得国内学位。本年度录取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派出。
二、申报原则和条件
坚持联合培养与科教合作紧密结合的原则,优先支持申报与中科院或国科大签署过合作协议的项目。
申请人的具体要求条件为:
(一)、国科大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三)、已基本完成课程学习。
(四)、外语能力符合境外接收单位的要求。
(五)、申请时应已获得境外接收单位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三、综合项目介绍
优先录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
1、境外接收单位为世界排名前100名或学科排名前100名的科教机构(主要参照ARWU排名);
2、境外接收单位为访学国家排名前列或重要的科教机构;
3、境外接收单位为中科院海外科教合作中心外方合作单位;
4、在读单位与境外接收单位有实质性合作,或国内、外导师间已建立实质性交流合作。
四、资助办法
入选者可获得如下资助:
(一)、第一年访学期间生活费(资助标准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生奖学金标准执行)。
(二)、往返国际旅费1次(由访学人员先行垫付,访学结束后按财务制度以补助的形式发放)。 五、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于2024年11月12日(周二)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至教育处A307:
1、《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表格见附件。
2、邀请信(内容须包括邀请人的姓名、单位、访问目的、被邀请人的姓名、到访日期、停留时间、免学费以及其他费用负担等情况。邀请信须有邀请人的手书签名。)。
3、语言证明(单独有语言证明或者在邀请信中明确外语水平符合外方要求)。
4、科研成果、专利和所获荣誉、奖励的证明材料,文章附首页即可,已录用未发表的还需附导师签字的接受函。
六、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硕博连读的申请人填写“硕转博/攻读博士时间”栏目时请在时间后注明“硕转博”。
2、“外方高校/科研院所”、“导师与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栏目中的“外方”指申请人拟申请的境外接收单位。
3、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栏,请注明刊物名称、影响因子、署名单位是否有中国科学院大学。
联 系 人:李响
联系电话:010—64877291
电子邮件:xli@nao.cas.cn
附件:国际合作培养计划申请表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教育处
2024 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