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2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经发布,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为了做好我台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应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申报项目。申报注意事项及指南的新变化详见《2021年基金项目指南解读及国台申报工作安排》。 

  2、全面实施新的申请代码,天文学科从A14-A19中选择,代码尽量选到第二级(4位数字)。 

  3、全面实施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 

  4、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简历应如实填写,特别是“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情况”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列出,尤其是“第一/通讯作者”务必如实标注,否则会影响评审。通讯作者以发表的文章标注为准,仅以下两种情况可标注: 

  (1)文章里明确注明了通讯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的; 

  (2)作者后面标*等符号表示通讯作者的。 

  5、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资助经费不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每项资助经费为200万元。 

  6、天文联合基金不在本次集中受理期所申请的项目类型中。 

  7、基金委对于青年、面上和重点项目试点开展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评审。填写该三类项目申请书时应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正文中阐明选择该属性的理由。 

  8、申请人应注意限项要求,ISIS系统将进行在线填报查重(即填报时如已超项,则无法提交申请或参与他人申请),申请人应提前统筹安排好计划申请或参与的项目。科技计划处编制了《2021年度国家天文台科研人员在研基金项目统计表》,请申请人参考使用,同时也供各科研单元负责人参考并动员本团组具备基金项目申请资格的科研人员积极申请。 

  9、申请书撰写方式: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发邮件至lhx@nao.cas.cn申请开通,需提供与申请人身份证件一致的姓名和常用邮箱地址。原有用户名或密码如有遗忘,请通过系统找回。 

  10、请参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预算编报要求”及《2021年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基金委编)》编制预算。台科技计划处编写的《2021年自然基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国台科技处编)》中有预算编制说明模板,建议申请人参考使用。申请书预算应足额编制,建议申报金额在同类项目平均资助金额基础上向上浮动约20%。若项目获得资助,计划书预算中各科目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申请书各科目金额。项目执行过程中,除设备费不能调增外,其它科目金额均可根据需求调整。因设备购置费增加会导致间接经费减少,所以建议按实际需求编制设备购置费预算。 

  11、科技计划处根据基金委对申请书形式审查的相关要求编制了《2021年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请申请人逐项对照检查。 

  12、本通知提及的文件及其他与基金申请相关的资料请从台内网下载(需在台内登录ARP系统访问),下载路径:登录ARP系统->点击右下角“集成服务入口”的“国家天文台协同办公系统”->左上角“通知公告”->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相关文件”。 

  13、申请书最后提交时间为20213816:00。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网上填写,在线提交。如有附件材料(推荐信、同意函、境外合作者知情同意书等),将其电子化后网上提交。 

  (2)形式审查表:申请人逐项对照检查并签字,扫描后发送至nsfc@nao.cas.cn 

  欢迎具备基金项目申请资格的科研人员积极参加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联系人:李会贤,电话:010-64875793,邮箱: lhx@nao.c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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