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我台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6

  为做好我台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在 “关于我台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http://www.bao.ac.cn/xwzx/tzgg/201801/t20180110_4931378.html)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关于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简历相关要求调整 

  2018版申请书中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简历模板中,“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情况”的列举方式调整为:①10篇以内代表性论著;②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本地优秀青年人才培养专项”的上述内容与2017版申请书相同,未作调整。 

  2、“签字和盖章”页增加了“接收编号” 

  2018版申请书最后的“签字和盖章”页右上方增加了“接收编号”,该编号于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后自动生成。“接收编号”与每次修改提交后都会改变的申请书的每一页都有的“版本号”不同,在不改变“申请代码”、“项目名称”、“项目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和“参加人员”的前提下,申请书多次修改提交后“接收编号”不会改变。提交申请书纸质版时,“接收编号”不能是空白的,所以在项目主要成员签字前及盖合作单位公章(如有合作单位)前,须先在系统提交后再打印该页。如提交后还需修改申请书内容,请联系单位管理员退回。 

  另外,“签字和盖章”页请务必单独单面打印,申请书其它页需双面打印。 

  3、关于天文联合基金申请书提交截止期 

  目前2018年度天文联合基金指南尚未发布,待基金委发布指南后再及时通知。天文联合基金申请书提交截止期将根据基金委要求的截止期来确定。 

  以上如有疑问,请联系科技计划处李会贤。联系方式:010-64875793   E-mail: lhx@nao.ca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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