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5

台总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为便于大家提前安排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2013年青年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青年节(5月4日),14—28岁之间的青年(团章)放假半天。

二、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三、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四、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五、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我台以上节日安排与国家假日安排同步,以后就不再另行发通知,如有变动,会提前通知大家。

节假日期间,请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大家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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