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通知,为了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申报项目。
2、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限项要求!ISIS系统将进行在线填报查重(即填报时如果已超项,则无法提交申请或参与他人申请),请申请人提前统筹安排好自己要申报或参与的项目。科技计划处编制了《2017年国家天文台科研人员在研基金项目统计表》,请申请人参考使用。
3、申请书撰写方式: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请申请人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发邮件至lhx@nao.cas.cn申请开通,需提供与申请人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的姓名和常用邮箱地址。用户名、密码如有遗忘,请通过系统找回或与科技计划处联系。
4、今年的预算编报有较大调整,请参考《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预算编报须知”及《2017年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基金委编)》编制预算。台科技计划处编写的《2017年自然基金预算编制说明-国台科技处编制》中有预算编制说明模板,请申请人参考使用。
5、本通知提及的文件及其他与基金申请相关的文件请见如下链接(仅能在台内访问):http://10.10.0.6/kjz/NSFC/NSFC2017.htm
6、向基金委提交申请书之前,科技计划处将安排申请书的台内初审。请参加台内初审的申请人于2017年2月22日16时前提交1份纸质申请书至科技计划处(A304),科技计划处将及时把初评意见反馈给项目申请人。
7、申请书最后提交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16时。需提交至科技计划处的材料如下:
(1)在线提交申请书(所需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
(2)提交版的申请书及所需附件材料纸质版2份(申请书和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须保证在线提交的申请书和纸质申请书的版本一致;有合作单位的申请书提交科技计划处前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3)申请书形式审查表1份
联系人:李会贤 电话:010-64875793 E-mail: lhx@nao.cas.cn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