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介绍
(http://www.csc.edu.cn/chuguo/1e7796f06fd544e3bb07889dc4da2ac9.shtml)
一、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法兰西共和国高教科研部关于开展科研合作与人员交流的意向书》,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法国高教科研部欧洲及国际关系与合作司(DREIC)、法国外交与欧洲事务部全球化、发展与合作总司(DGMDP),以及法国高等教育署(Campus France)决定共同实施“蔡元培”项目。该项目以中、法合作科研课题为基础,资助有合作基础的中、法双方研究人员
二、协议内容
1. 协议名额:
每年至多25个合作项目,每个项目2-4人(至少1名访问学者)。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联合培
规定合作项目周期为2年,中方项目人员2年间只能赴法一次。
3. 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4.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中方留学人员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法方负责来华人员的相关费用,并将免除中方人员在法的注册费及其他科研所需费用。中方人员派出前,依据自愿原则,法方还可在中国为中方留学人员提供一个月的法语、法国文化及研究方法的培训,费用由法方负担。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其它条件:
①申请人应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申请,每个项目组由1名项目负责人及1-3名项目参与人组成。不接受尚未被纳入相关项目组人员的申请;
②中、法项目申请人此前需有合作基础,并需同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各自项目受理机构,中方受理机构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方受理机构为法国高等教育署(Campus France);
③访问学者年龄在50岁以下(1965年2月1日后出生),项目组负责人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④具有较好外语水平,符合外方院校或研究机构语言要求。
⑤不接受已被往届该项目录取,尚未派出执行或取消资格的人员申请。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14年10月15日—2015年2月20日,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并准备申请材料。
2.申请时间及方式
① 项目组的每个成员经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5年2月20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选择项目大类为“中外合作项目”,项目小类为“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受理机构为“直接上报基金委”)。
② 请于2015年2月27日前,将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司局级或校级,红头、带函号并加盖公章)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洲事务部。
③ 请于2015年2月27日前,以项目组为单位,将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PDF格式)和“蔡元培”项目申请信息表(附件一,word格式)打包成压缩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yzhang@csc.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15年度中法蔡元培申请材料-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
3. 网上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序号 |
需提交网上申请材料 |
访问学者 |
博士后 |
联合培养博士生 |
备注 |
1 |
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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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个人简历(不超过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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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蔡元培”项目申请表》((附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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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ication Form of Program Caiyuanpei》中法双方共同使用英文填写,双方项目负责人长签字后,仅中方项目负责人上传该申请表,其他项目成员无需上传 |
4 |
近五年内的主要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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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中方项目负责人上传(不超过1页),其他项目成员无需上传 |
5 |
外方合作者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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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项目负责人上传(不超过1页),其他项目成员无需上传 |
6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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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需为副教授及以上 |
7 |
两封推荐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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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经公证的成绩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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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学历学位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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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在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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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外语水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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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材料请以PDF格式上传。
以上仅为中方人员申请要求,请提醒法方合作单位按照法方要求及时提交申请。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按项目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2015年6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人员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
六、对外联系
中方申请单位须在申请前联系法方合作/接收单位,优先资助已与法方开展实质性合作的单位。被录取人员一般于当年7月起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获批准的留学期限与日期为准。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张 颖 联系电话:010-66093931
传真:010-66093929 E-mail: yzha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八、申请及选拔程序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1. |
2014年10月15日—2015年2月20日 |
申请准备及完成CSC网上报名 |
申请人需与法方合作伙伴商定并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申请人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
2月1日前在CSC网站http://apply.csc.edu.cn上完成报名,请选择项目大类为“中外合作项目”,项目小类为“法中科学及应用基金会博士后项目”,受理机构为“直接上报基金委”。 |
2. |
2月27日前 |
向CSC提交单位公函 |
按要求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欧洲事务部提交纸质公函 |
要求为:司局级或校级公函,红头、带函号并加盖公章 |
3. |
3-6月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
录取通知将通过发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其他项目组成员。 |
7月起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①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②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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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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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 |
须按外方规定的时间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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