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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天文台获得首批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8-02-02

  1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长光卫星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等六家单位颁发了首批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局长谢远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谢远生指出,颁发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是无线电管理中一项基本许可制度,是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无线电管理条例》、深化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取得的重要进展。会上,谢远生还对首批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的单位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与会单位表示,将严格遵守《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依法依规使用无线电频率资源。 

  此次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申报工作,主要由转发式导航定位系统国家天文台项目总体部(也称CAPS项目组,以下简称总体部)负责。频率使用许可是保障导航通信科研项目顺利进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总体部专门成立由艾国祥院士、马利华研究员和崔君霞副研究员为主的卫星轨位频率工作组。 

  崔君霞副研究员从研究生阶段就一直参与总体部卫星频率协调工作,也是此次申报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据崔君霞介绍,工作组自2013年就开始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双向卫星通信专网许可,分别于2014年和2016年得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正式批复,并顺利取得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天津导航通信中心站的无线电台执照。在总体部卫星轨位频率工作组,尤其是在崔君霞副研究员的不懈努力下,我台成为首批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获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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